封堵借壳漏洞 私募申请重大事项变更登记次数受限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2018-08-17 00:23:00

摘要
封堵“借壳”漏洞,私募申请重大事项变更登记次数受限来源:公私风云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李淼导言最近一系列私募爆雷事件,暴露了部分私募机构对非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的乱象,中国基金业协会因此“发招”以提升监管力度——就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登记作出了新限制。限制变更次数,打击私募“卖壳”近日,在基金业协会

  封堵“借壳”漏洞,私募申请重大事项变更登记次数受限

  来源:公私风云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李淼

  导言

  最近一系列私募爆雷事件,暴露了部分私募机构对非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的乱象,中国基金业协会因此“发招”以提升监管力度——就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登记作出了新限制。

  限制变更次数,打击私募“卖壳”

  近日,在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中,协会特别提醒“请机构审慎提交含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机构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基协资管系统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中,有“取消变更”按钮,这意味着,如果重大事项变更到一半,或者退回补正次数即将超过5次,突然不想变更,可以取消变更。

  私募排排网合规部副总监温志飞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规定对于正常运营、拥有合理业务的企业影响不大,而对于想从业却不符合资质的公司却大幅度提升了难度,同时可以打击‘买壳’行为,封堵‘借壳’漏洞。”

  事实上,一些没有获得私募牌照的投资公司,通过收购其他已经取得私募基金牌照的小型私募基金,来获取合法基金牌照的“私募壳”交易行为,早已受到监管层的关注。

  2018年5月24日,基金业协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严正声明》指出,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协会将比照新申请机构登记要求和程序办理,并相应核查存续产品的合规性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8年6月,基金业协会发布声明称,将坚决打击“私募壳”买卖行为。

  针对近期的新规,汉盛律师事务所经济律师张庆表示:“‘私募壳’是制度漏洞催生的产物,严打有利于严肃社会经济活动,不能让取巧者获利而社会、政府埋单。在我国社会投资风险承受力尚欠缺的当下,必须严字当头,此次新规可以视为亡羊补牢,效果还需待实践检验。”

  双管理人暂停备案,监管全面缩紧

  从协会近期一系列的动作上来看,关于投资者资产能力证明的要求是全面从严的,从私募管理人到基金产品,监管力度不断升级。

  近日,协会内部已经暂停了双管理人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主要变化如下:

  在系统备案材料方面:如果合伙企业(基金)委托给GP之一的有管理人资质的机构来管理,那么不需要上传关联关系证明;如果合伙企业(基金)委托给非GP的基金管理人来管理,即委托给外部管理人,需要上传关联关系证明,与几个GP没有关系。

  在合格投资者资质及起投金额方面:如果有双GP,且两位GP都是有资质的管理人,以往可以做双管理人产品,那么作为管理人跟投,就是天然的合格投资者,且起投金额都可以低于100万。现在,只有一位可以作为管理人,另一位就必须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的要求,且起投金额必须100万起。

  “这些新规对合规经营的私募机构影响很小,对运作流程不合规的机构则影响较大,体现了协会扶优限劣的一贯精神。”一位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受私募频繁爆雷影响,杭州了暂停投资类企业注册,宁波也暂停了金融企业注册。

  宁波省工商局紧急通知显示:名称含“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以及“保理、票据、金融信息服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一律执行名称不能核、经营范围不批、省外分支机构不登记。

  温志飞认为目前私募登记类似于注册,是一种宽进的方式,以至于此前产生种种乱象,也影响了一些正常业务需求。“新规出现后,一方面打击了那些没有资格一时兴起想玩私募的人员,另一方面很多正常健康的需求也被堵门外,逼大家‘买壳’,我个人建议协会可以适当放开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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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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