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亿市场迎利好!两大债市开启“互联互通”
摘要 两大债市融合更进一步。央行网站1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要求,进一步便利债券投资者,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促进我国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证监会决定同意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互联互通)。央行表示,债券市场基
两大债市融合更进一步。
央行网站1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要求,进一步便利债券投资者,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促进我国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证监会决定同意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互联互通)。
央行表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6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07.8万亿元。其中,国债托管余额为17.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托管余额为23.9万亿元。
两大债市进入“互联互通时代”,有利于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 数据来源:央行 IC photo 刘红梅制图
有助于提升两市流动性
何谓互联互通?即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据悉,两个市场的电子交易平台可联合为投资者提供债券交易等服务。这意味着两个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等基础设施可联合为发行人、投资者提供债券发行、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付息兑付等服务。
与此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之间、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之间应相互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用于记载全部名义持有债券的余额。
监管方面,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应遵循投资者适当性等央行、证监会监管规定。央行、证监会将加强监管合作与协调,共同对通过互联互通开展的债券发行、登记、交易、托管、清算、结算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两大债市互联互通实现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以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选择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者以直接开户的方式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协议交易。
兴业银行(601166,诊股)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大债市的互联互通是呼吁了许久,也是目前我国对外开放背景下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我国买债主体是银行保险等机构,银行此前进入了交易所债券市场,但基本是现券的撮合交易,相当于要公开喊价,这对于银行机构大的资金交易非常不便。而这次提出,银行可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者以直接开户的方式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协议交易,把银行机构这种大的资金需求考虑进来了,有助于银行在交易所市场顺畅交易。
“由于历史原因,银行间和交易所的基础设施之间一直存在着市场分割的问题,其阻碍了货币政策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限制了债券的流动性、增加了债券发行人的综合融资成本。”光大证券(601788,诊股)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张旭表示。
在张旭看来,打破市场分割、实施互联互通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对于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而言,可以推动构建以客户为中心、适度竞争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对专业机构投资者而言,降低了其开户、交易、清算、结算等环节的复杂度,促进了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为货币政策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境外投资机构亦可以充分享受到上述便利性,这会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投资机构的吸引力,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此外,对于发债企业而言,互联互通有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适度竞争后将压降票面利率、托管费率等,推动金融系统向发债企业让利。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环球资本市场联席总监张劲秋表示:“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的互联互通是中国债券市场一个非常重要的进展,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两市的流动性,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交易便利。与此同时,两市互通促进形成统一市场有利于价格发现,有助于发行人更好地进行定价,优化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中国目前已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19日公布的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中国债市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并且推动中国债市进一步的高质量发展。”
两大债市融合再进一步
央行表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也有利于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构建以客户为中心、适度竞争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两大债市融合试点工作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证监会等三部门便印发《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可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
2019年8月,证监会、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参与交易所市场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由原来的上市银行扩展至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
同时,推动债券市场各项规则逐步统一的各项政策也先后落地。
例如,2018年9月,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明确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同时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
2018年11月,央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对社会融资结构起到优化作用。7月16日,央行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6月份,我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4.2万亿元,其中国债发行6848.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2866.8亿元,金融债券发行7262.6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1.02万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914亿元,同业存单发行1.4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