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车险综改再进一步:商车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
摘要 继车险综改方案之后商业车险示范条款(2020版)也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啦!商车示范条款的三大变化①3个主险+11个附加险主险责任扩展7项(包括盗抢、自燃等)②增加服务场景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代驾+救援等4项)③条款简化,责任明确删除近100项内容附:完整版对照,参见文末1商车示范条款大修订车险综
继车险综改方案之后
商业车险
示范条款(2020版)
也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啦!
商车示范条款
的三大变化
①3个主险+11个附加险
主险责任扩展7项
(包括盗抢、自燃等)
②增加服务场景
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代驾+救援等4项)
③条款简化,责任明确
删除近100项内容
附:完整版对照,参见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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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车示范条款大修订
车险综改施行又进一步
2020年7月初,银保监会就《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车险综改方案,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交强险与商车险同步改革。
预计费改之后,对于消费者有三大利好: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更多内容参见《重磅!车险综合改革出台:下调附加费用率,三者限额提至千万,降低保费等考核权重!》
作为车险综改的重要一环,商业车险示范条款(2020版),在监管部门全程指导下,工作组集中讨论20余次,历时2年后完成修订。
昨日,由保险行业协会下发,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当车险综改方案和示范条款,陆续完成社会征求意见阶段后,即将进入最后修订,之后就会适时正式公布并施行了。
也就是说,车险综改的施行又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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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商车示范条款(20版)
3个主险+11个附加险
此次,商车条款的责任有较大调整,总的说责任覆盖面更广,原部分责任并入车损险,新增了医保外用药、车险增值服务等附加险!
具体内容,参见下图:
1.盗抢并入车损险;保险责任覆盖地震等次生灾害!
①原盗抢险并入车损险
20版示范条款,将盗抢险并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即上图第七条。
但需要注意的是,仍旧是全车盗抢才是可保责任,但是,附加险中新增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对于车轮的单独盗抢事故可以承保。
②地震纳入保险责任
大家仔细看第六条,相比以往的保险责任描述更为简化,主要承保责任为“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
自然灾害中,除了原来的雷击、火灾等,新增了包括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
2.6条除外责任删除,纳入车损险!
除此之外,对于地震的责任免除条款也删除了。
其他被删除的除外责任,还有玻璃破损、自燃、发动机涉水等,全部并入车损主险责任。
3.新增附加险6个
此次新增的附加险,参见上图。
除了医保外用药和增值服务外,都是在精简了原条款的基础上增加的,比如,车轮单独损失险和绝对免赔特约险,后面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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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道路救援+安全检查
代驾+代送检
1.4项条款选择投保:道路救援+安全检查+代驾+代送检
随着,消费者对车险保障需求的日益增长,对于日常与汽车相关的,比如道路救援、代驾、待送检等增值服务更为关注。
此次,商车示范条款中增加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一方面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用车保障,另一方面也统一了行业标准。
消费者可以在4项独立条款中,自行选择部分投保。
2.统一的服务标准:50公里内拖车,30公里内代驾
虽然,以平安、人保等为代表的大型险企,以及其他财险公司,也早就开始提供相关服务。但是,行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
此次对四项服务的标准进行了规范,但是责任限额还是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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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简化:删除近百项内容
逐条对比
1.删除近百项内容:责任免除、免赔额、赔偿处理等
此次商车示范条款,除了增加责任外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条款简化!
①免责条款,删除多项
其他规章制度要求,可以避免的,不在条款中再次强调。比如:车辆年检要求,政府征用等。
②免赔率取消
以前每个主险都有一个免赔率,但此次统一在附加险种明确,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在保险单载明。
2.释义更精简!
以往,车险条款中对于碰撞、倾覆等的解释也较为晦涩难懂,此次都删除了。
因此,保险责任也更简单明了。
3.实物赔付
还有,此次条款中赔偿处理包括,支付赔款或实物赔付,两种赔偿方式。因此,对于实物赔付给出了明确定义,参见上图!
另外,原来各险种下的赔偿处理内容,也移到通用条款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