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批量“换锚”开启 贷款重定价考验银行盈利水平

来源:北京商报 2020-08-27 10:57:58

摘要
房贷利率“换锚”进入倒计时,多家银行均赶在最后期限前对存量房贷进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批量转换,其中,工、农、中、建、邮储五大行的批量转换工作于8月25日启动。分析人士认为,银行业普遍倾向于将房贷利率批量转换为LPR定价,既是响应央行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也是为锁定长期贷款利率走势的不

  房贷利率“换锚”进入倒计时,多家银行均赶在最后期限前对存量房贷进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批量转换,其中,工、农、中、建、邮储五大行的批量转换工作于8月25日启动。分析人士认为,银行业普遍倾向于将房贷利率批量转换为LPR定价,既是响应央行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也是为锁定长期贷款利率走势的不确定性。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明年1月1日重新定价日的到来,银行业将进一步面临盈利压力的考验。

  多家银行开启批量转换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银行业普遍采取批量转换措施,且一致选择将未主动办理定价基准转换但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调整为LPR定价。除工、农、中、建、邮储五大行的批量转换工作已于今日启动外,近期还有多家银行将批量转换工作提到日程表了,例如,华夏银行(行情600015,诊股)的批量转换工作将于8月28日启动。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在8月21日启动批量转换工作,而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在8月14日至20日期间开展这一工作。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更是在2月底就表明,将于4月上旬统一将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根据去年底央行发布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虽然转换工作早已启动,但从各方披露的数据来看,存量房贷客户主动转换比率较低。据媒体报道,多家国有银行在7月底表示,广州地区客户中仅有20%主动选择转换。

  根据央行发布的《2020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为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达76%。可见存量零售贷款拖慢了整体转换进度。

  根据各家银行公告显示,在批量转换中被动完成定价基准调整的客户还有一次“反悔”的机会,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撤回转换操作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各行均倾向于采取LPR的浮动利率定价机制,是因为市场化的利率机制兼顾了市场公平与风险控制需要。如果按照固定利率的定价机制,在未来不确定性的利率环境和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的政策背景下,往往会给银行带来一定的溢价风险。而按照市场化利率将使得资产风险与收益对称,是相对科学且公平的定价方式。

  中国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研究员娄飞鹏也表示,银行业倾向于将存量房贷转换为LPR定价,一方面是响应央行推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锁定长期贷款利率上行的风险。“LPR已经成为银行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银行按照改革转换定价基准也是满足央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的需要。此外,房贷期限较长,转换为固定利率,就是以去年12月的利率为准,长期利率走势难以准确预判,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因为更多选择LPR定价。”

  重定价压力将在明年显现

  根据银行公告,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由于大部分银行的存量房贷重定价周期为一年,重定价日多为每年1月1日或放贷日,因此,预计在2021年年初将有相当占比的个人房贷业务进行重新定价。

  娄飞鹏表示,就目前的情况看,房贷利率转换是以2019年12月的利率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在客户房贷利率重定价日大多选择每年1月1日的情况下,房贷定价是否转换对银行和房贷客户的影响在2020年年内较小。因为今年LPR出现下调,随着2021年1月1日重定价日的到来,预计届时将会压缩银行利差,尤其是房贷占比较高的银行利差压缩会更明显。

  根据央行8月20日公布的最新数据,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这已经是LPR连续第四个月持平。去年12月,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4.15%和4.8%,。

  8月25日,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在国务院吹风会上表示,随着LPR改革推动贷款利率下降的潜力进一步释放,预计后续企业贷款利率还会进一步下行。

  穆迪在8月19日发布的一份报告中也表示,未来12-18个月,央行继续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因此LPR有望进一步走低。同时,8月大部分存量贷款完成转换后将定期根据LPR基准进行重新定价,在LPR预期下降的情况下,银行将面临贷款收益率全面下滑的考验。

  据穆迪统计,存量贷款重新定价有可能影响银行系统一半以上的贷款资产。2020年3月底,银行系统的存量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31万亿元,长期企业贷款总额为59万亿元,在贷款总额中分别占19%和37%。

  王红英认同中短期LPR还存在调整空间,将给银行盈利造成压力。未来两到三年内,LPR的利率水平将会保持相对稳定,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这与流动性控制和债务收缩有直接关系,从中长期来看甚至不排除升息周期的来临。

  银行利润面临近忧与远虑

  房贷利率“换锚”的重定价日尚未到来,然而疫情后宽松货币环境对银行净息差造成的挤压效应已经显露。根据央行数据,银行业今年一、二季度净息差持续下滑,其中,大型商业银行一季度环比下滑8个基点,二季度环比下滑1个基点;股份行一季度环比下滑3个基点,二季度环比下滑1个基点;中小银行净息差受到的影响更为显著,例如农商行净息差一季度大幅下滑37个基点。

  从净利润角度来看,在持续向实体经济让利、不良处置和拨备计提力度加大的双重压力下,上半年银行业净利润同比已呈现负增长,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万亿元,同比下降9.4%,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5.86个百分点。

  近忧尚未解决,“换锚”后重定价日也渐行渐近,银行将如何应对盈利压力的考验?8月25日,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国务院吹风会上表示,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抵消利差收窄的负面影响。让利实体经济和商业银行的利润之间不是零和关系,商业银行贷款收入是贷款利率和贷款数量共同决定的,降低贷款利率后会增加贷款的需求,这会对降低利率造成的收入减少起到抵消作用,就是“薄利多销”。此外,LPR改革推动贷款利率明显下行,银行也会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适当降低负债成本,也就是降低存款利率

  王红英表示,丰富收益来源将是未来银行对抗利差收益下降的主要手段。国家也正在推动银行转变单纯地通过利差收取固定收益的商业模式,通过成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增加权益投资、进一步扩展中间业务等促进银行的综合金融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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