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规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20-11-09 10:46:01

摘要
(原标题:重疾险新规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时隔13年,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出炉。新规定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原有的25种重疾定义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拓宽了保障范围。随着重疾新规的发布,各保险公司又要为升级改造“明星产品”、全新推出新产品而忙活了。11月5日,中国保险行

(原标题:重疾险新规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时隔13年,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出炉。新规定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原有的25种重疾定义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拓宽了保障范围。

随着重疾新规的发布,各保险公司又要为升级改造“明星产品”、全新推出新产品而忙活了。

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重磅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下称“重疾新规”),明确要求各公司不得在过渡期(2021年1月31日)结束后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只给3个月的过渡期,能把拳头产品升级改造出来就很不错了,推出全新产品肯定来不及。”上海某中小寿险公司产品开发部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直言,升级改造主要是修改部分责任、定义和费率,交费期、保险期间以及主要责任等基本要素不动。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副主任贾飙特别强调,各公司应加强销售管理,严禁借新老规范切换进行销售误导,严禁炒作停售。

“新旧产品过渡期,促销估计不可避免,只是希望行业能少些销售误导。”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北美精算师、爱选科技联合创始人何剑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中将甲状腺癌TNM分期为I期的纳入了轻度疾病赔付,按照30%保额进行分级赔付。消费者如果觉得需要甲状腺癌全额赔付,可以选择旧产品。如果希望采用更符合当前情况定义的保险,可以等着新产品上市。“不同的选择意味着支付不同产品责任的保费,但核心诉求是自己有没有要购买保险的需求,越早买,就越早有保障”。

病种数量增加至28+3

何剑钢总结称,相比2007版旧版重疾定义,新规主要有7个方面变化,区别较大。

1、数量从25种扩展为28种,再加3种轻症。新增重疾为: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3轻症为: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2、轻症赔付比例为最高30%。

3、甲状腺癌将TNM分期为I期的纳入轻度疾病赔付,按照30%保额进行分级赔付。

4、命名更清晰,名称上就体现了重大标准。如:“恶性肿瘤”变成“恶性肿瘤——严重”;保障的疾病名称单独出现时,应当采用主标题和副标题结合的形式,如:【恶性肿瘤——重度】——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5、定义更加准确,结合最新的医疗临床实践,同时又考虑了理赔的实务操作。例如:冠状动脉搭桥术由“开胸”规范为“切开心包”;心脏瓣膜手术由“开胸”规范为“切开心脏”;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由“开胸或开腹”规范为“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

6、定期评估机制:新规明确至少每5年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全面评估。

目前重疾险在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中占比近60%,是健康险领域非常重要的保险产品形态,也是各保险公司最重要的保障型业务之一。因此,重疾新规的出台将对消费者产生较大影响。

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利好消费者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最新医学实践,科学划分疾病等级,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在旧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纳入了新规范“恶性肿瘤——轻度”,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从这一角度来说,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

何剑钢认为,这种变化对消费者来说更合理、更公平。“甲状腺癌分型中90%以上的对人危害不大,致死率低,对人体危害较小,治疗费用也较少,通常人均住院费用为1至2万元。”何剑钢分析称,最近几年保险公司的重疾理赔,特别是中小公司和网销为主的公司,甲状腺癌都高居第一位,占到癌症赔付比例的30%至40%,但实际上甲状腺癌在高发癌症中仅排第七。

目前甲状腺过高的理赔额,最终还是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他们要为这样一个对人体危害并不大的病种承担更高额的保费,这一系列因果最终导致重疾险“低保费、高保障”的杠杆效用削弱。

同时将I期甲状腺癌变为轻症,也是国际趋势,是为了重疾险的健康多样化发展,能够用合理的成本,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区别性的保障。

价格更科学合理

那么,重疾新规发布后,新的重疾险产品会不会降价?消费者要不要退旧买新?

何剑钢指出,首先从市场和专业者的角度看,这次的重疾定义修改和新的重疾发生率出来,对于产品的影响将不会是一边倒的情况。对于新定义和新发生率的切换,许多专业人士做了非常多的量化分析,都没有觉得老产品就一定好,或者新产品就一定好。

当然单就定义来说,新定义更准确、科学,也更适应当前的市场,未来保险公司也会切换到新的定义里去,使用新的发生率定价。产品价格会有不同,评估的准备金也会有不同。但从量化分析来看,产品价格并不是绝对的涨或跌。

另外,何剑钢认为,新旧切换不要被不好的市场行为拖着走。价格战不是长久的,合理才是长久的。这个合理建立在“和”字上,讲究的是三方平衡——消费者满意、公司长久运行、监管放心。那我们能做什么呢?做好基础工作,配合政策,创造更有风控技术含量的新时代保险产品,这才是长久之计。

“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角度,本次修订特别对风险边际进行了科学优化。从价格上看,对于主流重疾险产品,如果在相同保障责任的前提条件下,重疾险产品价格会略有下降,对于定期重疾险产品,部分年龄段的价格会有明显下降。”中国精算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上看,重疾表修订使重疾险产品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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