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推动资产管理业统一立法
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的消息,近期,针对非法集资日益突出的问题,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指出,资管行业需要统一的立法、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完善的监管规则,才能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7月22日,在北京市政协“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委员沙龙上,洪磊发表题为“预防非法集资与资产管理业制度建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的消息,近期,针对非法集资日益突出的问题,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指出,资管行业需要统一的立法、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完善的监管规则,才能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7月22日,在北京市政协“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委员沙龙上,洪磊发表题为“预防非法集资与资产管理业制度建设”专题报告,指出非法集资盛行既有投资者缺少正确的理财知识和理财文化的原因,也有理财产品规则不统一、从业人员行为不规范的原因,普通投资者无法通过简单有效的方式甄别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从而为非法理财活动提供浑水摸鱼的机会。
他提出,必须推动资产管理业统一立法,厘清受托理财与融资中介的边界,让理财产品回归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金本质;必须厘清公募与私募的边界,保证公募类产品结构简单,低杠杆或无杠杆,申赎自由;私募类产品必须面向特定对象,做好募集行为的监管。此外,应建立有助于资本形成和积累的税收体制,加快建设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账户,建设资产管理“基础资产—集合投资工具—公募FOF”三层有机架构。
洪磊指出,建设行业信用和行为规范,推动资产管理业健康发展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方向。在建设行业信用方面,基金业协会将从机构登记、产品备案以及从业人员考试开始,建立健全机构、人员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记录,同时通过信用公示制度强化对机构和人员的社会监督,扶优限劣。在建设行为规范方面,基金业协会将不断完善私募基金自律行为规范,通过《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守住合格投资者第一道防线,通过《合同指引》使私募基金区别于非法集资,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约束管理人恪守合同义务,通过《内部控制指引》为事后自律执纪提供可靠依据,通过《基金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完善基金从业人员管理,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管理办法》厘清募集、投顾责任,通过《托管管理办法》防范基金资产运作风险,通过《外包服务管理办法》促进专业化分工。此外,基金业协会将推动地方自律组织发挥更大作用,建设多层次自律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