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加码ABN与企业ABS

来源:证券日报 2016-01-08 08:09:44

摘要
■本报见习记者王东君信托型资产证券化项目在过去的一年引人注目,不仅基础资产逐渐丰富,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服务范围也在逐步拓展。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信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信托优化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服务内容的同时,企业资产证券化(企业ABS)和资产支持票据(ABN)能为信托获得更大主导

■本报见习记者 王东君

信托型资产证券化项目在过去的一年引人注目,不仅基础资产逐渐丰富,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服务范围也在逐步拓展。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信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信托优化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服务内容的同时,企业资产证券化(企业ABS)和资产支持票据(ABN)能为信托获得更大主导权,赢得较为客观的盈利空间。

据业内人士透露,已有多家信托公司跟相关律所和合作机构接触,探讨企业资产证券化。除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外,信托参与的ABN与企业ABS或在2016年迎来突破。

    发力点:ABN与企业ABS

近日,中建投信托获批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获准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建投信托表示,将资产证券化业务作为转型与发展的重要方向。

而截止到2015年年底,已共有38家信托机构获得该项业务资格。

作为大多数信托公司认同的转型方向,信托公司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上持续发力,而除了已开展较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之外,信托业内人士普遍对企业直接融资的ABN与企业ABS寄予厚望。

我国资产证券化通常有三种模式:即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ABN)。信贷资产证券化及ABN流通于银行间市场,而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也称企业ABS(企业资产证券化),流通于交易所市场。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所有者主要为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发起方议价能力极强,其他各参与方获利空间有限。而企业ABS和ABN的发起方为非金融机构,介于部分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于信托公司而言更容易获得主导权和利润空间。

自2012年交易商协会发布实施《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以来,ABN并未大力推广开来,究其根本,主要是ABN制度设计中未强制要求设立具有破产隔离作用的特殊目的载体(SPV),即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基础资产是否“出表”。

北京一家信托公司内部业务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透露,缺乏出表功能的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ABN吸引力有限,结构中也未纳入信托公司,市场未能做大。虽然交易商协会鼓励信托机构做信托型ABN,但由于银行间市场报盘注册表格中并没有信托口,加之证监会又出台了对信托公司而言门槛较低的企业ABS新规,ABN逐渐失去了对信托公司的吸引力。

此前北京信托拟推出业内首单银行间市场信托型ABN产品,但最终未能成行。

“ABN属于银行间市场,有明确的保承销机构限制;企业ABS流通于交易所市场,制度相对宽松。我们期待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ABN制度改革的尺度更大一些,如果ABN新政仅仅是明确信托的存在,意义并不大,更期待配套发行、承销、注册、审批流程的放开。”上述信托业务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而在企业ABS方面,目前已有信托公司在发力,如中信信托去年发行的“中信·茂庸投资租金债权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建信信托发行的“嘉实建信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开拓企业融资的新局面。据业内人士透露,已有多家信托公司跟相关律所和合作机构接触,探讨企业资产证券化,预计2016年企业资产证券化势头良好。

中建投信托创新发展部王苗军也认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以及其他私募性质的非标准化资产证券化,能使信托公司发挥主动管理而获得更大的盈利空间,未来市场前景可观。

    信贷资产证券化稳中创新

根据WIND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量共计4043.83亿元,较2014年增长43.41%;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量共计1611.93亿元,为2014年发行量的4倍左右。在发行量、资产品种、参与品种、制度建设等方面均有所创新和突破。

在限制了银行非标业务以后,银监会将信贷资产证券化由审批制变更为备案制,银行间交易市场也陆续发布了车贷ABS,RMBS,棚改ABS,个贷ABS信息披露指引的试行稿。政策的驱使催进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中SPV最合适的参与者,信托将在盘活资产、优化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传统业务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提升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势在必行。

交银国际信托创下试点重启后的首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首单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首单外资银行境内信贷资产证券化、首单个人消费信用卡资产证券化。该公司资产证券化部总经理刘文雯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产证券化业务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业务,业务流程长、操作节点多、参与主体多、资产种类丰富,要求信托公司能够提供全流程的专业化服务。我们强调要移前起点,将受托服务延伸到尽调和发行准备阶段。如果介入时机过晚,一方面会造成基础资产池和产品结构难于调整优化,进而影响信托公司风险把控,另一方面,如果信托公司不介入发起机构最需支持的前期准备工作和产品方案设计,则对客户价值贡献有限。甚至在发起方筹备阶段,例如制度准备、系统建设、机制设计、资格审核等阶段,信托公司就已经开始参与,不仅利于服务客户,也有助于充分履行受托责任。”

刘文雯认为,资产证券化绝不仅仅是产品和工具,更是发展战略和转型手段,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能够完成从寻找资产、发现资产提升到创设资产的转变,让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找到适合的投资标的。

与此同时,资产证券化同未来银行转型是密切相关的,通过将资产不断发放、买入、打包、卖出,银行可降低其风险资本要求、信贷规模要求、资源配置要求,形成证券化的生存模式,做成一个轻资本的银行。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由于目前银行信贷投放不足,银行将优质资产出表的意愿下降,但刘文雯认为,也许短期内的影响因素会很多,但长期来看,信息披露加强、参与主体增多、基础资产清晰、交易频率提高,市场深度终将有效,市场微观结构不断改善,最终将促进整个金融生态的繁荣有效。

“于机构个体而言,创新要趁早,等到市场完全成熟、差异化竞争已经形成之后再进入,或许已经失去先发优势。”

(王东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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