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相关承诺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586证券简称:围海股份公告编号:2017-015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相关承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相关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承诺:“本公司作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围海股份股票的情形。
从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围海股份的股票。”
围海控股的控股股东冯全宏、张子和、罗全民、王掌权、邱春方、李澄澄承诺:从承诺函出具日(2016年5月25日)至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承诺不减持围海股份的股票。
三、发行对象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认购对象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此外,杭州艮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艮雷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杭州艮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杭州东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裕投资”)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杭州东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本次认购围海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各合伙人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出资份额或退出合伙。”
(二)资金来源等承诺
浙江东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睿资产”)承诺:东睿资产认购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相关认购资金系本公司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或向股东筹集的资金。东睿资产非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
上海盈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保投资”)承诺:盈保投资认购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相关认购资金系本公司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
艮雷投资承诺:艮雷投资认购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相关认购资金系本企业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艮雷投资不存在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销售出资份额的情形,企业资金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而是按照企业成立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方式使用。
东裕投资承诺:东裕投资认购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相关认购资金系本企业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东裕投资不存在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销售出资份额的情形,企业资金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而是按照企业成立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方式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