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基本信息公示(2018年12月20日)

来源: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2018-12-20 18:29:00

摘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以下简称香港机构)的公示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的香港机构提供的信息,香港机构已书面承诺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香港机构的登记信息不做实质性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示:

  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以下简称香港机构)的公示信息均来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的香港机构提供的信息,香港机构已书面承诺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香港机构的登记信息不做实质性审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香港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安全的保证。

  港股通下内地证券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使用香港机构港股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对香港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与香港机构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社会公众若发现香港机构公示信息中存在任何虚假或不实内容,请致电协会电话:010-66578341,请将相关实名举报或投诉情况发送至邮箱:hktgba@amac.org.cn,或邮寄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邮编100033)。

  香港机构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发函至邮箱:hktgba@amac.org.cn。

责任编辑:c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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