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寿一财”俩险企被监管部门狠批 支付宝、滴滴“中枪”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19-09-04 06:55:49

摘要
误导销售,一直是保险行业被消费者诟病的痛点。明明是想去银行存个钱,银行销售人员却“热心”地介绍某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并承诺“这是一款收益保证型产品,年化综合收益率可达3.2%-3.4%”,但实际上,该产品的分红是不确定的。这种行为最近被银保监会“抓个正着”。9月2日,银保监会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三家银行

  误导销售,一直是保险行业被消费者诟病的痛点。

  明明是想去银行存个钱,银行销售人员却“热心”地介绍某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并承诺“这是一款收益保证型产品,年化综合收益率可达3.2%-3.4%”,但实际上,该产品的分红是不确定的。

  这种行为最近被银保监会“抓个正着”。

  9月2日,银保监会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三家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其中涉及1家财险公司、1家寿险公司、1家商业银行。

  监管方面表示,上述三家机构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收益欺骗消费者

  根据通报,监管方面随机抽取某寿险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电话销售保单发现,部分保单存在欺骗投保人及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的问题。同时,部分坐席在电话销售过程中以银行存款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未向投保人告知免除承保机构责任条款或告知不全等。

  这边是保险公司假借银行存款名义欺骗消费者,那边是银行销售人员代销保险产品时不合规。

  部分可回溯视频资料显示,该银行某支行销售人员介绍某款分红型保险产品时承诺“这是一款收益保证型产品,年化综合收益率可达3.2%-3.4%”,但实际该产品的分红是不确定的。

  此外,据视频资料,该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存在违反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制度的问题。录音录像过程中,销售人员未出示投保提示书、产品说明书、投保单、保险合同条款等材料,无消费者签字过程等。

  虚假宣传、无理拒赔

  此次被监管部门批评的还有一家财险公司,除了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之外,还无理拒赔或拖延理赔。

  根据通报,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该公司在其官网和APP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尊享e生旗舰版”、“女性尊享百万意外险”等5种产品的销售宣传用语与合同条款或事实不符。

  其中,该公司在官网销售的“尊享e生医疗险2017”产品销售宣传页面称“只要确诊癌症,从此无免赔额”、“100%赔付比例”,与合同条款不符。

  同时,通报显示,该公司以提供资料不齐全为由将部分理赔案件作拒赔处理,超出《保险法》规定期限作出核定、支付赔款和发出拒赔通知。

  网销平台“中枪”

  监管方面没有点出具体的保险公司名称,但两家互联网销售巨头的名字却赫然在目。

  被批评的寿险公司在支付宝平台上存在虚假宣传。

  该寿险公司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100万自驾车两全险”和“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其中“100万自驾车两全险”的“非意外身故/全残”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与合同条款不一致。

  而前述财险公司则是在“滴滴出行”平台上突破了备案的保险费率上下限。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间,该财险公司在“滴滴出行”APP司机端销售“拉活宝”车主保障计划和乘客端销售重疾保障计划时,突破了向原保监会备案的保险费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费。

  网销平台出现上述违规现象,保险公司和网销平台谁该负责?

  《国际金融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这取决于谁是销售主体。

  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表示,如果网销平台是实际的销售主体,其在销售时进行了夸大和误导性销售,那网销平台所负的责任应该更大。而保险公司的责任,在于对第三方宣传页面的放任,没有纠正。

  对此,支付宝方面相关人士回应记者称,支付宝只是保险公司的一个代售渠道,保险公司入驻来销售自己的保险产品,“粗略地理解,相当于在支付宝上开了一个店”。

  银保监会方面指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围绕违规收费、销售误导、惜赔拖赔等侵害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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