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规范结构性存款业务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2019-09-11 08:19:40
摘要 【实习记者谭乐之】近期,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19〕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提示并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旨在切实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入整治市场乱象,平抑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引导辖
【实习记者 谭乐之】
近期,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19〕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提示并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旨在切实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入整治市场乱象,平抑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引导辖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回归业务本源,促进其合规健康发展。
2018年以来,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规模大幅增长,一系列合规问题和乱象也随之凸显,如通过“假衍生真保收益”行为变相高息揽储,对所嵌入金融衍生产品涉及的监管指标计量不准确,风险控制能力与业务发展的规模与速度不匹配,以不规范的产品宣传与销售行为强化存款人对结构性存款收益的“刚兑”预期等。针对上述问题,《通知》从产品设计、风险计量、风险控制和销售管理4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监管的意见。
在此次印发的《通知》中,北京银保监局重申使存款人获得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产品设计原则,要求各行把好产品设计关口,杜绝“假结构”问题。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制要求,准确计算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各类监管指标。对结构性存款业务中存在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加强管理,合理控制业务总量增速。参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规开展结构性存款产品宣传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各行应对本行存量业务进行自查整改,并确保新发生结构性存款业务合规有序开展,旨在杜绝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结构性存款产品领域的非理性竞争,向辖内存款市场传递规范信号,平抑中小银行负债端资金价格,切实落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政策要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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