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发布对浙江金观诚财富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

来源:中证网 2019-01-20 16:05:00

摘要
中证网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对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观诚财富”)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官网信息显示,2018年5月,浙江证监局向浙江金观诚财富出具了《关于对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整改期间,

中证网讯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对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观诚财富”)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官网信息显示,2018年5月,浙江证监局向浙江金观诚财富出具了《关于对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整改期间,浙江金观诚财富存在与关联方业务混同、风险不隔离、代销的关联方发行的多个基金产品出现兑付风险并引发投资者群访等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情况,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仍然存在重大问题、经营管理仍然存在较大风险。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浙江金观诚财富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浙江证监局表示,浙江金观诚财富应自收到本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暂停从事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活动。暂停期间,如果完成整改要求,能够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已经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的,经检查验收通过后,可提前解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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