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概况】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未来发展方向探讨

来源:才查到 2019-11-25 09:00:00

摘要
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是为了满足客户对资金流动性需求而专门设计的一种理财产品,其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收益适中等特点,由于相比市场上存续的货币基金收益普遍偏高,因此目前发展较快。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也是资管新规过渡期的产物,由于银行理财产品转型无法一蹴而就满足全部净值化的要求,因此银行普遍先转型为采用摊余

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是为了满足客户对资金流动性需求而专门设计的一种理财产品,其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收益适中等特点,由于相比市场上存续的货币基金收益普遍偏高,因此目前发展较快。


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也是资管新规过渡期的产物,由于银行理财产品转型无法一蹴而就满足全部净值化的要求,因此银行普遍先转型为采用摊余成本法更为客户所接受的现金型理财产品作为转型的切入口。


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从各方面来说更加贴近于货币基金,因此货币基金目前的发展模式可能代表着现金型理财产品一段时间内的发展方向,在未来3年之内,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面临的变化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 投资限制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目前货币基金和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差异在以下几点:


1. 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基金对于买入债券的久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过渡期监管没有对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资产的久期做出强制性的限制;


2.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金理财产品也未做明确的规定;


3.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 天,目前监管对银行现金理财型产品的组合久期没有作明确的规定;


4. 货币基金的负偏离度不得超过0.25%,目前监管对于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偏离度的要求为5%;


我认为在理财子公司陆续出台之后可能监管会对现金理财型产品在以上几个方面进行一些限制:


债券剩余期限:由于银行理财产品整体负债端较货币市场基金稳定,且银行在融资方面更有优势,因此我认为债券的久期可能不会像货币基金限制得那么严格仅在397天以内,我认为可能会限制在2年以下较为适宜;


债券等级:银行体系整体风险偏好不高,且由于天然具有对企业授信等优势,信息可能较基金公司更为透明,对部分企业信用风险的把控或许会更深入一些,同时银行体系天然承担着社会融资的责任,因此我认为在债券等级方面的限制可能监管不会有过多要求,甚至是会鼓励参与部分低等级或者优质民企资产的投资。但我认为未来监管可能会规定AA+评级以上债券的占比以确保产品的流动性问题;


组合久期:从走访和调研来看,部分银行的组合久期偏长。目前现金管理型产品多为每天开放申赎或者7天开放申赎,对流动性要求较高。组合久期太长会降低组合的流动性,如果一旦出现大额赎回可能会存在兑付不确定的风险,因此我认为在未来监管也会对组合久期做出一定限制,但我认为银行整体负债端较基金稳定,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存款个人客户,机构客户占比不高,相对来说稳定性较高,因此不必要将组合久期限制在120天内,我认为在1-1.5年左右的可能性较大。这样也可以鼓励银行去参与一些稍为长期限的资产,这样也能改善融资人的负债结构。


偏离度:偏离度问题我认为是未来监管最可能收紧的一条,目前现金型理财产品的偏离度为5%,限制过于宽泛。未来我认为这一条很可能同货币基金保持一致,同为0.25%。


  • 销售渠道

目前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依赖于银行自有渠道,对于部分省外没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既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挑战。


保护主要是受制于首次柜台面签的限制,中小城商行以及农商行得以在所在省市保持住相对于其他中小城农商的竞争优势,由于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即便产品业绩相比同行稍有逊色,对于产品的销售规模影响并不是那么大,因为客户的选择是有限的。


但是,随着未来理财子公司的成立,银行理财产品会放开首次购买的限制,各城农商行均可代销其他银行的产品而不需要首次面签,此外电商平台或放开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代销,这就意味着所有的银行理财将面对全国性的竞争,因此区域的保护优势会逐渐淡化。


未来三年对于渠道开拓强的机构是非常有利的,借助着渠道的成功开拓,或许会在规模上出现一个爆发式的增长,同时配合着优良的投资业绩,我认为这类机构将会在未来三年的发展中脱颖而出。


  • 客户类型

传统货币基金的客源主要是两类,一类是个人一类是机构,机构主要为银行自营,对于公司类客户,货币基金的涉猎并不深。根据以往走访的经验,部分公司类客户同样有着购买理财产品的需求,尤其是面对较低的活期利息以及较高流动性需求的矛盾,现金管理型产品对于公司客户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公司类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选择主要在自有授信行中,由于银行给予授信,公司回报理财规模或存款规模,实现双赢,因此公司客户并不会轻易购买非授信行的理财产品。


未来三年对于公司类客户扎根较深的银行我认为可以利用客户优势深挖这部分客户,针对这部分客户设计出满足其需求的理财产品,让公司客户更多地购买银行现金型理财产品,这可能也是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


  • 电商功能

电商功能属于渠道拓展的一个方面,但是不同于传统渠道的是,电商渠道对于IT技术的要求更高。将T+0实时申赎,7*24小时等多种功能镶嵌在各种银行卡或者平台上让客户获得更便利和更好的体验,其中余额宝就是电商应用的一大成功案例。


电商渠道的拓展将对银行理财带来一个量的飞跃,但是对于IT团队的要求却极高,因为多种功能的应用需要极强的IT团队去开发和维护,因此IT力量较强的银行例如南京银行、平安银行等将无疑有着非常大的优势。


  • 估值方法

目前几乎所有银行的现金型理财产品均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加偏离度监测,同货币基金一样。5%的偏离度过于宽松,但是对于摊余成本法是不是会变更还有待探讨。


采用摊余成本法的优势在于:


1. 减少产品净值波动,更为客户所接受;


2. 对于较大的产品体量更易于管理;


3.  采用偏离度监控能够实时反映出成本对于市价的偏离,提示管理人尽早处理市场风险;


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劣势在于:


1. 收益没有反应市场风险;


2. 资产损益只有在卖出才能兑现,但已经提前兑付给客户;

 

对于市场上最大的货币基金余额宝监管并未让其更改估值方法,事实上在限制了组合久期、投资品种和偏离度之后,货币基金的风险已经大大降低,此外还增加了单一客户占比以及机构客户限制等条件,只要不出现信用负面事件,整体上货币基金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得到控制的。


在上述段落中有提到过,未来监管可能会对银行现金理财产品的偏离度做出限制,此外还会对个券久期以及组合久期以及整体评级等做出一定的限制,以便控制风险,因此我认为未来可能并不会对摊余成本法进行更改。原因有以下几点:


1.  现金型理财产品体量太大,如果转变为净值对市场造成的波动太大;


2.  如果转变为净值,那么银行在后续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为了规避市场风险可能会更倾向于短久期高等级等策略,那么未来对于债券市场的需求会有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实体融资;

 

整体上,我认为未来现金理财产品更变估值方法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有可能会限制每家公司摊余成本法的产品数量或者规模以控制风险敞口,因此乘过渡期尽早多注册该类型产品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 交易场所

货币基金除了在传统市场交易外,目前交易所货基的规模与日剧增,或许未来市面上将出现第一款交易所交易的现金理财产品,让我们拭目以待。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改造,整体来说大部分银行均从现金型理财产品入手,随着体量的增大未来也可能暴露一些风险。但未来一年为理财子公司的成立窗口期,监管可能更意向于先成立子公司再进行进一步产品改造。对于银行的体量来说要进一步改造可能又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斗争,如果在近期发布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势必会造成市场的怨声载道。因此未来一年我认为主要还是以子公司的审批为主要任务。但随着子公司的逐步落地,监管可能会在各方面对目前银行的产品进行进一步的约束,因此我认为虽然目前产品的整改只是初步,但是对于偏离度久期等一些硬性的指标还是尽可能趋向于货币基金,以便后续造成进一步的整改困难。


总结一下,未来三年拓渠道、重科技以及控风险或将成为发展的大趋势。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基于审慎的态度做出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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