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鼓励创投基金 加大对“互联网+社会服务”投资力度
摘要 12月12日,包括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其中指出,加大财政支持,优化融资服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针对市场化机制缺位、薄弱的公共服务领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12月12日,包括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其中指出,加大财政支持,优化融资服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针对市场化机制缺位、薄弱的公共服务领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积极支持。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等加大对“互联网+社会服务”的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社会服务”企业发行包括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在内的公司债券和“双创”债务融资工具。
对此,多位接受采访的创投机构人士表示,这对于社会服务类企业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但也有创投界人士指出,具体怎样利好行业,还是取决于配套措施的出台和落地。
七部门发文鼓励创投基金加大对“互联网+社会服务”投资力度
今天一个消息引起了创投圈的热议,那就是七部门联合发文鼓励创投基金加大对“互联网+社会服务”的投资力度。
在这份文件里,管理层表示,社会服务是指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依靠多元化主体提供服务的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其指出,要推动“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助力新动能成长。
具体措施方面,文件主要提出六大内容:
1、以数字化转型扩大社会服务资源供给;2、以网络化融合实现社会服务均衡普惠;3、以智能化创新提高社会服务供给质量;4、以多元化供给激发社会服务市场活力;5、以协同化举措优化社会服务发展环境;6、保障措施。每一点下面都有详细的举措。
在这其中,引发创投圈广泛关注的是第六点“保障措施”中的一条表述,那就是“加大财政支持,优化融资服务”。在这一条中,管理层明确指出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积极支持;其次就是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等加大对“互联网+社会服务”的投资力度;另外,在社会服务类企业的债券发行和债务融资方面也提出了措施。
投资人:利好社会服务类企业,等待具体配套措施出台
针对这一发文,创投圈人士议论纷纷,无论是机构还是创业公司都表现出了非常大的热情。
平安创投管理合伙人张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管理层推出这个文件,对于社会服务类企业肯定是利好。“尤其一方面鼓励政府采购,是客户背书,也对现金流收入是一个很好的支持;另外一方面,文件里也有关于债务和对发行债券的鼓励和支持,要看配合发债的具体政策,以及对银行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支持和鼓励。如果有的话,这也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支持,因为股债联动既增大股权的收益,也为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了指引。”
美亚梧桐基金合伙人孙万营也告诉每经记者,文件里对于“社会服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涵盖的范畴非常广阔,“这是一个整体的导向信号。可以看出,原先这些行业的很多创新企业和原有互联网行业转型切入这些行业的企业都会有,这是产业互联网的必然趋势,对于相关行业会有明显的利好机会”。
一位OTA行业创业者对该政策也十分兴奋,他坦言,“我们本来就属于文件鼓励发展的对象,这次文件里提出了一些很切实的举措,比如鼓励基金来投资、为企业增加更多融资渠道等。如果真的能落实,对行业来说肯定是好事情。”
不过孙万营同时指出,对于创投机构而言,只能说要留意相关社会服务领域的动态,以及等待具体配套措施的出台,短期内还看不出明确的利好机会。
另一位大型创投机构的投资经理也对记者表示,从文件来看明显是鼓励“社会服务+互联网”这类企业的发展,他本人更加关注相关的配套和落地执行措施。“像政府部门申请钱的时候可以用到的政策,应该是着重于5G和物联网,现在基本都要支持的,就看怎么执行了,我们也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