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亿元信托贷款收不回 299套房产作抵押竟也没用!一个原因让法院查到财产却无法执行
摘要 即便抵押财产充分,也不能最终保证信托计划无虞。近日,《每日经济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此前万向信托与中科建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飞)的4亿元信托贷款纠纷有了新进展。法院此前虽判令中科建飞及相关被告应向万向信托支付信托贷款本息,但鉴于目前中科系深陷债务危机,已无力支付,而此前信托计
即便抵押财产充分,也不能最终保证信托计划无虞。近日,《每日经济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此前万向信托与中科建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飞)的4亿元信托贷款纠纷有了新进展。
法院此前虽判令中科建飞及相关被告应向万向信托支付信托贷款本息,但鉴于目前中科系深陷债务危机,已无力支付,而此前信托计划项下涉及的抵押房产,目前因涉事方申请破产重整,也无法执行。对此,每经记者致电万向信托,电话未有人接听。
近4亿元信托贷款深陷中科系
2017年11月,万向信托与中科建飞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约定万向信托向中科建飞分期发放4亿元的信托贷款,用于补充中科建飞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借款期限为24个月。
同月,万向信托与上海意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邦置业)签订《抵押合同》,意邦置业以其持有的《房地产权证》为案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另与保证人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设)签订《保证合同》,由中科建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合同签订后,万向信托于2017年12月11日向中科建飞发放2笔信托贷款,金额分别为1.5亿元和2.496亿元,共计3.996亿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中科建飞如期支付2018年第一季度信托贷款利息共计8946660.82元。
不过第二季度就不再按期支付。判决书显示,中科建飞2018年第二季度信托贷款利息存在迟延支付,涉及规模为9145475.51元。2018年7月4日及13日,中科建飞分别向万向信托支付200万元、100万元信托贷款利息。
2018年7月31日,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向中科建飞出具《律师函》,要求中科建飞支付剩余部分信托贷款利息。但因中科建飞未能按期支付,万向信托宣布信托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
在此之前,中科建飞的原股东中科建设以及下属子公司已出现资金紧张的状况。2018年5月,中科建设旗下子公司中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控)被爆出一笔1.5亿元资管计划违约,该资管计划本应于同年4月兑付本息,但到期并未支付,虽然最终有惊无险,延期三个月后,作为担保方的中科建设履行担保责任进行兑付。
但是两个月后,市场再传闻中科建设10.5亿元银团贷款违约。对此,中科建设澄清称,银团贷款并没有违约,只是将本应于2018年6月末到期的10.5亿元银团贷款展期至2019年1月底。但这并未改善中科系的资金状况,随后,中科系旗下各公司债务不断被踢爆,多家金融机构卷入。
抵押房产涉及其他案件无法执行
身陷债务泥潭的中科建飞在无力支付万向信托的信托贷款后,被万向信托一一告上法庭。
去年初,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中科建飞应向万向信托支付贷款本金及相关罚息等,同时中科建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中科建飞不能按时履行上述全部付款义务,万向信托作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意邦置业抵押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的17号-29号共计299套抵押房屋享有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意邦置业在万向信托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中科建飞追偿。
但执行起来并不容易。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对三被执行人的执行过程中发现,原来信托贷款项下抵押房屋已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首封。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已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上海茂昌置业有限公司对意邦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中止对案涉抵押房屋的拍卖程序,并拟将意邦置业名下财产依法移交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处置。
另一被执行人中科建设虽然在轮候查封的过程中发现名下有房产和车辆,但2020年1月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已出具破产文书,决定对中科建设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中科建设及其关联企业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除上述无法处置的财产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此次执行终结。
对此,每经记者致电万向信托,但一直未有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