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解读信托资金新规

来源:信托百老汇 2020-05-27 09:04:56

摘要
信托公司年报季刚刚过去。按照规模与收入两个指标论资排辈,信托业的存在感越来越强。截至2019年末,信托资产规模的行业均值为3231.59亿元。中信信托以1.57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居行业首位。5月8日,《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金信托新规”)王炸出台!这些荣耀的规模

  信托公司年报季刚刚过去。按照规模与收入两个指标论资排辈,信托业的存在感越来越强。截至2019年末,信托资产规模的行业均值为3231.59亿元。中信信托以1.57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居行业首位。

  5月8日,《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金信托新规”)王炸出台!这些荣耀的规模存量以及每年躺着赚钱的营收,现在看来都是要被监管定向拆除,赚钱没错,但是不能躺着赚钱;有规模当然欢迎,但是不能唯规模论!仅仅是征求意见稿,我们是不是应该对监管的力度抱有侥幸?

  一说当前监管形势

  我们首要理解监管,现在新形势下,对于监管机构来讲,确实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截至2019年末,境内的信托存量规模有着21.6万亿的庞大体量,信托业已经是金融行业的第二大子业,它的存在和发展对中国经济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需要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国内信托公司具有贷款牌照,它享受的行业红利以及监管套利的空间,使得68家信托公司及其股东乃至投资者获得了极大的回报,躺着赚钱的局面又使得信托回归本源异常困难。

  中国的信托业监管在某种程度来说,一直都是保姆爸爸,一方面要管监管,一方面要管发展,从一开始,信托行业的监管就在两个不同维度的战线上进行工作。但是伴随着国家金融委员会的设立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落地,监管态度已经愈发明显,信托的“管监管”,“管发展”之间的历史性纠结不复存在,监管目的越来越简单,也越来越纯粹,就是要回归本源。

  信托业老大中信信托在2019年被罚了三单!也是中信信托第一次受处罚!

  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54号:接受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劣后受益权、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自然人投资者数量违反监管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责令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7号;违规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服务、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单一信托,责令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1号:信托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责令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说新规法律依据

  自2018年4月《资管新规》落地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管计划出台了配套细则,《资金信托新规》算是姗姗来迟。明确上位法为《信托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资管新规》作为制定依据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资管新规》因效力层级较低,各金融机构具体如何适用存在不确定性等问题。

  近来,监管废止了一批限制规范信托与银行之间的银信合作、银信理财合作,信托公司开展票据信托等文件。接下来将会有一批新的规范银信合作、信托参与票据业务的相关文件政策出台,这是为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扫清障碍,信托参与标准化票据的大门被即将重新开启。

  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废止《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后续可能废止,也可能只是大幅度修改集合办法,废止修法之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需要继续遵行,如不得将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等。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31条明文规定: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规章是否涉及公序良俗时,要在考察规范对象基础上,兼顾监管强度、交易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慎重考量,并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即《资金信托新规》作为银保监会规定部门规章,在正式实施后可以作为具体裁判的依据。

  三说业务分类及适用范围

  《资金信托新规》将信托业务重新分类为资金信托业务、服务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除统一适用《信托法》外,各类信托业务适用不同的监管体系,资金信托业务属于资管业务,遵守《资管新规》及其配套规则;服务信托业务暂无特别的监管体系,处于监管空白状态;公益(慈善)信托业务目前主要适用《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

  服务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运用其在账户管理、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方面的制度优势和服务能力,为委托人提供除资产管理服务以外的资产流转,资金结算,财产监督、保障、传承、分配等受托服务的信托业务。在《资金信托新规》答记者问环节,监管机构明确对于以受托服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信托业务,无论其信托财产是否为资金形式,均不再纳入资金信托,包括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企业年金信托、慈善信托及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服务信托。重点是还有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服务信托此条款,新的业务都可以和监管沟通。在监管部门没有更加明确框定服务信托的边界,服务信托有一定想象空间。

  根据《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惟一受益人。资金信托业务有两个特点:1以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2、受益人为委托人本人。由于家族信托即使有资金信托,也不受《资金信托新规》约束,也同样有较大想象空间。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仅是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而《资金信托新规》既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也规范单一资金信托业务。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来看,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21.6万亿元,其中管理的资金信托资产达到17.94万亿元,占同期信托资产总余额的83.06%。2019年末,集合资金信托规模9.9万亿元,占比为45.93%,单一资金信托规模约8万亿元,占比为37.1%。《资金信托新规》结束了单一资金信托“游荡在外”的局面。

  在《资金信托新规》答记者问环节,监管机构明确 “对于以非现金财产设立财产权信托,若其通过受益权转让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也属于资金信托。”此与《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明确“要督促信托公司依法合规开展财产权信托业务,以财产权信托的名义开展资金信托业务的,适用于《资管新规》”的监管意见一致。

  总之,《资金信托新规后》信托公司仍然是唯一具有贷款资质的资管机构,同时是唯一具有他益信托功能的资管机构(可以好好做家族信托),另外也是所有资管行业中非标占比上限最大的机构,但是在信托公司资金池枯竭、非标受50%上限、打破刚兑势在必行的三重围堵之下,需要防止融资信托出现断崖式下降,从而导致地产等相关行业集中暴雷,正如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局长陶玲所言:需要更加重视监管改革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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