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要来了,大湾区内可互买理财产品

来源:羊城晚报 2020-06-30 13:40:00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29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跨境理财通”)。

     据悉,按照购买主体身份,跨境理财通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不过,“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目前还未确定,央行将另行规定。

     资金闭环人民币结算  

     据介绍,“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其中,“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以下简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如果将来跨境购买了理财产品,究竟产品管理“听谁的”?从公告中看,“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公告明确,“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

     此外,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据悉,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有金融机构正积极筹备

     对于“跨境理财通”,不少金融机构表示欢迎。“跨境理财通是大湾区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一个重大里程碑,为内地及香港居民提供更多理财产品的选择。”渣打大中华及北亚地区行政总裁兼集团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行政总裁洪丕正表示,渣打将积极进行“跨境理财通”的筹备工作,尽快推出相关产品及服务。

     公告称,“跨境理财通”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林郑月娥:凸显国家是香港的坚实后盾  

     据新华社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开展“跨境理财通”充分显示了国家对大湾区金融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凸显国家是香港的坚实后盾。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将让香港恢复稳定、法治和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跨境理财通”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了更多理财选择,为粤港澳金融业界开拓了更广阔市场,为香港金融产业链以至其他专业服务带来庞大商机。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跨境理财通”是继股票通、债券通之后,内地资本账户开放的另一个重要进程,可以促进人民币跨境流通和使用,是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的亮点。目前大湾区居民对跨境理财投资的需求日趋殷切,金融业界也对理财通有很大期望。

     澳门金融管理局:推动新业务尽快落实  

     据新华社电澳门金融管理局29日对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表示欢迎,表示这将为澳门金融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并为澳门居民理财投资服务需求提供更多选择。

     澳门金融管理局表示,“跨境理财通”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落实中央四部门《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的一项政策突破,是推进大湾区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与创新安排。该机制让居民可通过银行体系购买跨境理财产品,拓宽了包括澳门在内的大湾区居民理财渠道,便利个人跨境投资活动,有助于增加人民币的跨境流动和使用,并为银行带来新的商机。

     澳门金融管理局表示,将跟进后续各项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内地监管机构协商“跨境理财通”的具体执行细节和安排,通过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并会同业界推动该项新业务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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