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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
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将免征企业的政策实施期限由原来的2020年2月至6月延长执行到12月底,将减征企业的政策实施期限由原来的2020年2月至4月延长执行到6月底。同时,天津继续对困难企业实施缓缴。对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新华网 2020-07-04 09:20:43 -
官宣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限延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通知》明确,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经济日报 2020-06-26 09:51:48 -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啥时候?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中国政府网 2020-07-10 14:18:00 -
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原标题: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下是全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证券时报 2020-02-21 11:12:22 -
辽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缓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支持稳定企业和扩大就业,3月5日,经辽宁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采取“免、减、缓、保”措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沈阳晚报 2020-03-06 06:04:22 -
2月新疆9.6万家企业社会保险费获阶段性减免15.22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经营负担加重。为减轻企业负担,自今年2月起,新疆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免、减、缓”措施。今年2月共计减免社会保险费15.22亿元,惠及9.6万家企业。“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征全疆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人民网 2020-03-20 09:15:25 -
内蒙古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 减免78亿元
为缓解企业困难,稳定和扩大就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对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具体减免办法如下: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的单央视 2020-03-18 16:07:43 -
我省为企业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
本报讯(记者秦昕)3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帮助全省参保企业纾解困难,保障正常经营,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轻和降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山西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我省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市场导报 2020-03-19 14:38:11 -
重庆延长减免企业社保费期限 进一步助企纾困
重庆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实施期限。人民日报 2020-07-24 14:01:00 -
阶段性减免征信服务收费措施延长至年底
中国网财经7月1日讯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共渡难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有关征信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延长至年底。即,继续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中国网财经 2020-07-02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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