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股份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摘要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控股股东,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围海股份股票的情形。从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围海股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围海股份股票的情形。
从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围海股份的股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
十七条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相关方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围海股份所有。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全宏
年 月 日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围海股份股票的情形。
从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承诺不减持围海股份的股票。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围海股份所有。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承诺人:
冯全宏 张子和
罗全民 王掌权邱春方
年 月 日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本人自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
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的任何股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承诺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围海股份的股票。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之签字页)承诺人:
李澄澄
年 月 日承诺函
本人作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实际
控制人冯全宏的配偶,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不存在减持围海股份股票的情形。
从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围海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减持围海股份的股票,若未履行承诺,本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围海股份所有。
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本人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浙江东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盈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艮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东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追溯到各级的股东、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承诺函》之签字页)承诺人: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承诺函》之签字页)承诺人:
陈美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