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遭疑:中基协提自律调查 陈扬帆回应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2016-03-15 08:01:18

摘要
开放日存争议据媒体报道,原兴业全球基金的明星基金经理陈扬帆奔私后,对其旗下产品光辉岁月随意提取业绩报酬,且不及时披露,导致投资人不满。根据其合同规定,产品成立后有一年封闭期,一年之内可以申购,但是不能赎回。投资人称,猛犸资产在产品合同上隐晦规定,将这一年封闭期内的交易日也算作开放日,并约定开放日内可

猛犸遭疑:中基协提自律调查 陈扬帆回应

开放日存争议

据媒体报道,原兴业全球基金的明星基金经理陈扬帆奔私后,对其旗下产品光辉岁月随意提取业绩报酬,且不及时披露,导致投资人不满。根据其合同规定,产品成立后有一年封闭期,一年之内可以申购,但是不能赎回。投资人称,猛犸资产在产品合同上隐晦规定,将这一年封闭期内的交易日也算作开放日,并约定开放日内可以提取业绩报酬。结果,去年该产品业绩不佳,但在几个业绩高点处,悄悄提取了3次高额业绩报酬,并且采用“净值不变、份额缩减”的计提方式,导致投资者久未察觉。

对此事,猛犸资产发表声明表示,契约精神是行业运行前提,自己遵循合同约定并无不合规操作,仅仅承认计提报酬后没有告知客户,是在服务方式上有所欠妥。

此事引发行业热议,陈扬帆此前是2014年上半年同类型公募基金的冠军,奔私时以《光阴的故事》为题写下广为流传的公开信,其后成立猛犸资产,并已发行逾20只产品。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缩份额法”在业内并不少见,净值不变,有助于打造漂亮的业绩曲线,因此也成为业内常用手段。但是在成立后的封闭期内随意计提业绩报酬,实属罕见。

“没见过这种"开放日",”北京一位知名私募人士表示,“通常产品成立后的第一年或半年的封闭期,既不允许申购,也不允许赎回,也不提取业绩报酬,因为在投资人不能赎回的情况下收取报酬并不公平。业绩报酬是在之后的开放日提取,比如每个月的第10天或第20天。”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私募行业仍然是契约精神更重要。一位券商PB业务表示,投资者不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产品亏损,如果业绩好,或许不会“愤而问之”。

私募业绩报酬计提有望规范

虽然两方各执一词,事实仍然不清,然而有关方面迅速做出反应。昨日下午,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表示将对此事展开调查。基金业协会表示,有媒体报道,某私募基金管理人随意提取业绩报酬,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协会对有关情况高度重视,已经要求相关机构作出说明,并按程序启动调查工作,对有关情况予以全面核实。

基金业协会强调,私募基金的业绩报酬应当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合格投资者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在基金合同中予以约定。基金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私募基金不得面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法违规提取业绩报酬。基金业协会提醒投资者,在签订基金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核相关条款,加强风险识别,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基金业协会表示,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提供调查线索。将根据调查结果,坚决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行为,并进一步加强自律规则体系建设。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经过此事,私募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或将规范。“现在都知道缩减份额导致净值虚高了,从信披真实性角度来看是有问题的。”北京一位私募人士表示。

【事件进展】

猛犸资产遭质疑 基金业协会启动调查

明星基金经理陈扬帆去年初从兴全基金离职,创立猛犸资产,并于去年3月发行了第一只产品“光辉岁月”,此后陆续发行20多只产品。但在第一只产品即将结束1年封闭期之时,却遭到投资者对其计提业绩报酬行为的多项质疑。

投资者第一点质疑在于,在“光辉岁月”上,陈扬帆在去年7月、11月、12月分别有一次计提行为。而投资者表示并未收到通知,且对陈扬帆在产品封闭期间计提报酬的行为是否合法表示怀疑。

【中基协声音】

中基协:对某私募业绩报酬提取情况进行自律调查

3月14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称,将对某私募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提取情况进行自律调查。

以下为基金业协会公告全文:

猛犸遭疑:中基协提自律调查 陈扬帆回应

【陈扬帆回应】

猛犸资产总经理陈扬帆回应:业绩提成按合同办

针对投资人的几点质疑,昨日猛犸资产在微信上发出声明,随后公司董事长陈扬帆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其完全按照合同合规操作。

猛犸遭疑:中基协提自律调查 陈扬帆回应

针对合同中关于提取业绩报酬的时间和方法模糊处理的质疑,陈扬帆对记者表示:“其实我觉得很冤枉,因为我的合同是托管行拿来的标准合同稍作修改,根本不可能存在所谓合同‘挖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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